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规定,经我局审查和现场踏勘,现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同意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骆家葑村村民委员会要求在解放南路(骆家葑公寓西侧)开设临时通道口的申请,施工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30日。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