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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柯桥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稽查执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8-07-02 浏览次数: 字号:[ ]

柯桥区建设局,各有关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局领导要求,2018年6月中旬,市稽查支队会同柯桥区质监站对柯桥区辖区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项目施工进展情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柯桥区五个标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其中:SG-1标,施工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总长2195米,目前2号隧道贯通,1号隧道左洞完成1385米,右洞完成1251米;SG-2标,施工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总长15435米,目前已处于桩基础施工30%;SG-3标,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总长721.95米,目前笛扬路段1号基坑到底,2号基坑地连墙已完成,3号基坑第3道支撑未完成,柯华路段维护结构已完成;SG-5标,施工单位: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总长2023米,目前车站维护结构地连墙已完成28幅(总数108幅);SG-7标,施工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总长4500米,目前处于桩基础阶段。

    二、现场检查情况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各标段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意识较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较好,但是,施工现场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碗扣式支模架部分顶托偏小受力或歪斜;

    2.配电箱存在照明与动力混用现象;钢筋制作区内灭火器数量配置不达标;个别配电箱使用二芯线;

    3.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区未警戒;

    4.部分电焊机未做好一路一接;

    5.检测报告台账目录书及内容写不规范,监理确认不及时;

    6.泥浆池无照明灯警示标志;

    7.施工劳务人员未缴纳养老保险;

    8.个别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到岗;

    9.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记录中存在的问题,项目部未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支队出具《施工现场检查记录》5份,要求各相关单位按时抓紧落实整改,并由柯桥区建设局督促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对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送市建设局。

    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及时作出行政处罚,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联系人:施洁莹;电话:88093069。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日

 

  

 

 

 

 

抄送:市府办城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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