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规定,经我局审查和现场踏勘,现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广玉寿司店要求在中兴路中兴大厦18号营业房设置招牌的申请,施工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19日。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9日